根据江西省关于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最新政策规定,结合不同参保类型和岗位性质,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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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种 :年满50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申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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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技术)岗位 :年满55周岁可申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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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干部工种 :年满50周岁且自愿,可申请按原干部身份退休(55周岁)。
二、灵活就业人员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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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年限要求 :需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且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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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满足参保年限后,退休年龄仍为55周岁,不再随年龄增长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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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参保人员 :2011年6月30日前有企业职工身份参保记录的,可按原政策办理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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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性质认定 :企业需在办理退休时确认职工岗位性质,作为退休年龄判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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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从事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的女性,若满足连续工龄或10年工作年限,可提前退休(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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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当前政策明确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未来若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四、养老金计算示例
以某女职工50岁退休、工龄30.5年为例,其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由于缴费年限未满15年,可能无法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可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缴费基数计发比例)。
以上政策综合了江西省社保局及各地最新通知,建议办理退休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确保符合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