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宝鸡市养老金调整涉及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 调整时间与范围
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覆盖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退休老工人)。
- 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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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调整 :按年龄段及缴费年限增加基础养老金,例如2011年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30元,1932-1936年出生的增加19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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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人员(如1931年前出生)给予额外补贴。
- 调整幅度
截至2019年底,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6连调,人均月增加162.28元。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
- 调整时间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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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2024年7月1日起提高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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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 :2024年10月起县级财政补贴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累计增加25元。
- 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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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补贴 :如金台区2022年10月提高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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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补贴 :部分县区(如太白县)通过财政资金补发差额。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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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频率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自2012年1月1日起持续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近年通过多次提标(如2022年10月金台区17元、2024年7月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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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符合低保或“五保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
以上调整均依据陕西省及宝鸡市官方文件执行,确保退休人员待遇与缴费年限、年龄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