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二次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区间有所分段,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起付线200元,超过部分按65%-70%比例报销
-
退休职工 :起付线1300元,超过部分按60%-70%比例报销
- 累计支付限额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超过部分需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支付,不在二次报销范围内
二、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比例
-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互助
-
起付线 :在职职工13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
报销比例 :超过起付线部分按50%-80%比例报销
- 住院费用二次报销
-
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1300元,后续每次住院650元
-
报销比例 :超过起付线部分按55%-80%比例报销
三、其他说明
-
大病保险补充 :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超过2.5万元的部分,可享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达55%,年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
政策调整 :以上比例及起付线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沈阳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