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住院的报销主要遵循以下流程和原则:
- 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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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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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能够报销什么(医保目录),由就医地决定;能报销多少钱(报销政策),由参保地决定。
- 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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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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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办理异地备案手续,转自治区外就医将扣除合规费用20%后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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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当地医保局官网等线上渠道便捷办理。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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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外地住院治疗后,需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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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员需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等有效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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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携带医院发票、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 转自治区外就医的报销比例一般为80%,起付线为12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600元,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封顶3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封顶30万元。
- 急诊患者 :
- 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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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备案 :为了确保能够顺利报销,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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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凭证 :住院期间要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凭证,包括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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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政策 :提前了解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和比例,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
通过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参保人员可以更顺利地完成异地就医住院的报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