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职工医保生育险的报销金额由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部分组成。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如下: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100%。
- 生育津贴报销比例 :
- 生育津贴的报销比例为100%。
- 生育医疗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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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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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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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 生育生活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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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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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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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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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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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综上所述,新乡职工医保生育险的报销金额包括生育生活津贴(最高为3个月工资)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为3000元),以及一次性生育补贴(最高为4000元)。具体的报销金额还需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进行计算。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