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上海医保政策,医保统筹支付的标准如下:
一、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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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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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元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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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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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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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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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提高5%
- 自费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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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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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元/年
二、住院统筹支付标准
- 起付标准
- 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差异较大,例如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600元、三级700元
- 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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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025年6月: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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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部分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自费
- 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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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不设起付标准,但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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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金额累计 :在职职工满800元、退休人员满400元,医保自动开通3000元统筹金支付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医保年度,后续调整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