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2025年潍坊市医疗保险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潍坊市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保障范围与病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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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病种 :新增肺动脉高压、C型尼曼匹克病等2种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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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病种调整 :将糖尿病与高血压合并为1种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与放化疗合并为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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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病种 :调整冠心病、脑卒中等24个职工病种及20个城乡居民病种名称及认定标准。
二、报销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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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2024/2025年连续参保且未发生理赔的非既往症患者,起付线降至1.5万元,1.5万-1.8万元部分报销10%,1.8万元以上部分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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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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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既往症: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为150万元(与责任二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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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报销比例降至40%,年度支付限额为7200元;
-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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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一级100元、二级300元、三级600元起付标准,合并执行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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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一级200元、二级600元、三级900元起付标准,合并执行最高标准。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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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降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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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 :将15个高值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参照门诊慢特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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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一个医疗年度内可变更1次定点医疗机构,次日生效。
四、其他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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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自2024年1月起取消签约定点医疗机构限制,门诊统筹覆盖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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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分两档缴费,高档390元/年,低档260元/年。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12月31日前已审批通过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及2025年新增病种,既往症患者需注意报销比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