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
广西监测户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 90% 。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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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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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县级医院)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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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
此外,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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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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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县级医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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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0%
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医保个人全年累计报销最高为21.51万元。对于脱贫和监测人口,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也会有所提高,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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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元(含2万元) :65%(普通人群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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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含10万元) :75%(普通人群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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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85%(普通人群为90%)
并且,大病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普通人群为50万元)。
建议您向当地的医保部门咨询具体报销流程和相关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