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5年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退休及创业支持等方面的规定如下:
一、社保政策调整
- 病退政策取消与病残津贴替代
自2025年1月起,原病退政策停止执行,取而代之的是“病残津贴”制度。灵活就业人员需根据新政策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病残津贴。
- 社保缴费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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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灵活,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或按年申报缴费,需在申报缴纳当月16时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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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针对4050人群体(40岁以上、灵活就业且社保缴费满15年)提供社保补贴,补贴比例根据缴费额计算,具体标准由当地部门制定。
二、退休政策优化
- 延迟退休的补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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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原公有制企业或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含实际缴费5年)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允许在50-55周岁之间选择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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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仅适用于满足条件的女性群体,并非所有女灵活就业人员适用。
三、创业支持政策
- 创业担保贷款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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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可获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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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可享受3年每年1.44万元的税费减免。
- 税费优惠
- 对个体经营者,贷款额度内按比例扣减增值税、附加税费及个税,具体比例根据经营规模确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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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当地最低缴费基数3921元参保,个人月缴额至少403.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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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退休后按最低养老金标准领取基础养老金,可能叠加医疗保障等附加待遇。
以上政策综合了社保、养老及创业支持,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时调整参保方案,并关注当地部门发布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