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基础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住院合规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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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至5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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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至1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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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至20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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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至30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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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85%。
- 二次补偿比例
在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的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各级医疗机构累计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分段执行(具体比例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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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省外) :起付线1500元,支付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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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二级甲等医院(省/市) :起付线1000元,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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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及以下医院(县) :起付线400元,支付比例75%。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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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年缴50元,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根据单位类型和职工工资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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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总支付比例提高至80%,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标准统一为75%。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7-2025年山西省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