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正式实施时间及相关信息如下:
一、实施起始时间
- 全国统一实施时间
2023年1月1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正式实施,全国范围内启动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的异地直接结算。
- 部分病种扩围时间
- 门诊慢特病方面,2023年1月起,全国27个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启动试运行,西南5省(四川、云南、贵州、重庆、西藏)率先开展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二、覆盖范围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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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8.23万家,累计结算1.125亿人次,较2022年增长2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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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59万家,2023年新增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病种,截至2024年8月底增至10种,覆盖全国所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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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90万家,累计惠及891.88万人次,减少群众垫付90.78亿元。
三、参保对象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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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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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渠道办理备案。
四、政策意义
2023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人次和金额均实现大幅增长,显著减少群众垫付费用。例如,2023年减少垫付1536.74亿元,较2022年增长89.91%。未来,随着更多病种纳入结算范围,覆盖人群将进一步扩大。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官方发布的数据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