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元/人
重庆市医保特病报销限额如下:
- 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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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4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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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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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 门诊重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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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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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含大病保险)为20万元/人。
- 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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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与住院相同,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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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一档10万元,二档15万元。
综上所述,重庆市医保特病的年报销限额为20万元/人,适用于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大疾病。对于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年报销限额会相应增加。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医保政策,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