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湖北省已全面实现医保卡省内通用,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即可在定点机构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一、使用范围与功能
定点医疗机构
- 全省覆盖:可在63家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住院、门诊及特殊疾病费用。
- 药店购药:支持在指定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个人账户资金可直接抵扣。
服务类型 覆盖范围 结算方式 住院费用 全省定点医院 医保直接结算,个人支付自付部分 门诊费用 全省定点医院 即时结算,电子凭证或刷卡支付 药店购药 指定连锁药店 个人账户资金抵扣 个人账户扩展用途
- 可支付家属医疗费用或缴纳家庭医保费,但需通过代办手续办理。
- 账户资金适用于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政策内费用。
二、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省内通用性
- 无需备案,持卡即可在全省范围内使用。
- 省直医保卡额外支持全国参保单位定点机构。
跨省使用限制
- 外省医保卡不可直接在鄂使用,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条件包括异地居住、工作或转诊等,通过“鄂汇办”小程序或线下申请。
湖北省医保卡的全省通用政策显著提升了就医便利性,但跨省使用仍需遵循备案规则。合理利用个人账户功能,可进一步优化家庭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