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流程如下,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提前退休申请阶段
- 提交申请
企业需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如70岁职工于6月30日前)向市社保局或市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劳动鉴定书等)。
- 单位审核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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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职工符合特殊工种条件(如工种名称、从业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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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形成《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及公示表。
二、审批与待遇核定阶段
- 材料上报与会审
- 企业将审核通过的资料报至市社保局或县人社局,社保部门随机选调会审成员进行2-3天会审,主要审核材料真实性及职工是否符合退休条件。
- 审批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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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通过后,市社保局或县人社局进行最终审批,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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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不通过的,需在次月10日前书面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原因。
三、退休手续办理阶段
- 办理减员与账户结清
- 企业持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减员、账户结清等手续,社保机构核发《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
- 领取退休证
- 职工持身份证到市民中心或社保分局领取退休证,次月20日后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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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交《企业特殊工种名录》《职工档案》《花名册》等材料,材料不齐全需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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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效 :市社保局每月审批一次,从次月开始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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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破产企业职工或自由择业人员需通过市民中心办理退休手续。
以上流程综合了线上申报、线下审核及公示环节,确保退休审批的规范性与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