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
居民医保卡门诊 可以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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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的一种门诊保障政策,主要保障参保患者在门诊发生的“小病”,减轻门诊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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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本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3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年内累计最高报销500元。在实行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标准,年内累计最高报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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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及非在校未成年人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受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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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产前检查、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 门诊慢性病 :
- 为有效缓解部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群众就医负担,实行门诊慢病报销政策,较普通门诊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高的年度封顶线。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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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检查、药品、服务等诊疗费用,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普通门诊医保待遇,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可报销400元、300元(不计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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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 门诊特殊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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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部分需要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33大类49个病种)。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报销比例分别为90%、60%,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报销6万元(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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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赔付。
- 统筹账户 :
- 医保卡包含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个部分。个人账户的钱用完后,门诊报销的钱来自统筹账户。这个账户由所有参保人共同缴费形成,专门用于医疗费用报销。
综上所述,居民医保卡门诊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不同的门诊类型和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以便实现医疗费用的“一站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