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2025年大同市医保异地就医政策调整情况,最新政策要点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门诊慢特病“无异地”服务
46种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可在省内任意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 住院直接结算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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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备案住院结算 :开通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的258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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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变更便捷 :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平台APP或微信公众号办理备案,长期有效。
- 备案流程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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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国家医保平台APP或支付宝小程序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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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在政务服务中心医保中心办理。
二、医保待遇标准
- 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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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支付比例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设定,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100元、4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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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耗材自付比例 :乙类药品个人自付5%,诊疗项目乙类10%,国产耗材10%,进口耗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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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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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支付比例 :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分别为55%、60%;一类医疗机构起付线80元,支付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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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药品报销 :高血压等病种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60%。
三、政策调整与注意事项
- 统一政策执行
2025年1月起执行全省统一居民医保政策,新生儿参保登记与出生地无关。
- 报销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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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 :跨省异地转诊、急诊等按正常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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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人员 :非急诊未转诊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下调15%,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同步下调15%。
- 违规处理
提供虚假备案信息者,将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5倍罚款。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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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退休、长期居住和常驻人员,备案后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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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管理 :急诊、转诊备案人员按正常比例报销,未备案人员适用下调后的比例。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及管理规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医地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