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太原市的医疗保险制度始于 1998年 。具体来说,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始,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太原市全民合同制职工医保也应在此时开始缴纳医保费用。
对于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太原市从2016年开始进行了调整,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300元,未成年人由40元提高到60元。而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则有不同,2025年度太原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于2024年9月1日正式开始,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
综上所述,太原市的医疗保险制度从1998年开始建立,职工医保自1998年起开始缴费,而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则从2024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