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卡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疗费用区间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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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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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3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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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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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8%(退休人员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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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90%(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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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88%(退休人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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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比例:60%(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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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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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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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3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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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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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2%(退休人员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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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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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8%(退休人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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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比例:10%(三级医疗机构)
三、特殊项目及药品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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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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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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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 :70%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直接结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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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或临时外出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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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人员降低5个百分点
- 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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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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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职工医保)
- 二次报销
- 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按55%比例报销
五、异地就医类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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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 :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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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 :报销比例普遍为70%-95%,具体由参保地政策确定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