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就医机构和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以下是内江市医保报销比例的一些关键点: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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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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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低于90%,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85%,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75%,三级乙等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65%,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55%。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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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按不高于内江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支付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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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低保、孤儿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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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在一级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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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至15000元之间的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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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以上的,不分医疗机构级别,按照6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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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在5000元以下支付80%,15000元以下支付85%,25000元以下支付90%。
- 门诊统筹待遇 :
- 每年通过医保统筹基金限额使用门诊医疗费,按70%的报销比例由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限额支付。
- 异地就医 :
- 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医疗费,按对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降低10%进行报销。
- 最高报销限额 :
- 职工医保最高累计报销26万元,居民医保最高累计报销13万元。
这些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需要具体报销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