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与退休待遇的相关政策,具体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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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30年,且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后无需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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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后停止缴费。
- 实际缴费年限的认定
- 若参保期间出现断缴,中断时间超过4个月的缴费年限将无法累计计算。重新参保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二、特殊情况说明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标准
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纳医保满15年,且15年未断缴,退休后即可停止缴费。
- 缴费标准与待遇
缴费年限满15年后,退休人员可按现行医保政策享受门诊、住院等报销待遇,无需再缴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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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无直接关联,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可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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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终止条件
若累计缴费未满规定年限且未补缴,退休后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地方规定制定,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时能获得应有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