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成都市职工医保有以下调整内容:
一、缴费标准调整
-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费基数
按202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220元的60%(4,511元/月)和300%(22,555元/月)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自2024年7月1日起,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80%(6,015元/月)执行;
- 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100%(7,518元/月)。
二、医保待遇优化
-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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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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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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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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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16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95%。
- 年龄附加报销比例
50周岁以上参保人报销比例增加2%,60周岁以上增加4%,70周岁以上增加6%,80周岁以上增加8%,90周岁以上增加10%。
- 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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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及急诊人员备案后,支付比例在参保地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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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三、其他重要变化
- 取消户籍限制
2024年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允许在成都工作但户籍在重庆等地区的人员参保,并简化跨省转移手续。
- 参保灵活性提升
支持职工自主选择参保方式,强化常住地参保机制,中断参保制约条件进一步优化。
以上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需按新标准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