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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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时,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根据不同类型有所差异,例如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为60%,门诊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封顶线分别为3000元和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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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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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待遇 :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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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患者在门诊就医时,需出示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进行实时结算。如果因特殊情况未能实时结算,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综上所述,上海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是可以报销的,报销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和门诊急诊等,具体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根据不同类型和医疗机构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