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报销,具体比例不同
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金额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以下是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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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基层公益性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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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保人:在校医院或指定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为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因外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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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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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二级及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400-1500元65%,1500元以上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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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500-3000元57%,3000元以上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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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1200-4000元55%,4000元以上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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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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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院: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20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
- 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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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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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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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旨在帮助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了解详细的报销流程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