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生育津贴是按照 158天 来计算的。具体依据如下:
-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
-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 江苏省人民政府的通知 :
-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中明确,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 南京市调整生育津贴支付期 :
- 南京市明确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 法律依据 :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江苏省额外增加产假60天,达到158天。
综上所述,江苏省的生育津贴是按照158天来计算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