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内跨市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参保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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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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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规定转诊至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或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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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市外省内报销比例为80%,跨省报销比例为70%。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 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住院治疗执行市内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就医费用有关 :
- 3000元以下、3000至5000元、5000至10000元、10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8%、90%、92%、95%。
- 乙类药品、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 :
- 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70%。
- 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 :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 住院报销:乡镇卫生院不低于85%,县级医院不低于70%,市级医院不低于60%,省级医院不低于5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5%。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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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900元,1万元以下的报销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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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1万元以下的报销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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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1万元以下的报销为5%。
综上所述,甘肃省内跨市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医院等级、是否按规定转诊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先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相应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