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 基本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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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个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确定。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按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按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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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20%(其中8%划入个人账户)。
- 住院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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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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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4%。
-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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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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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0.26%。
- 补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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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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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0.5%。
对于2024年度,广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下限为4053.6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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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应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收入水平,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待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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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