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 生育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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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 :包括B超、唐筛、糖耐量测试等常规检查,累计报销上限可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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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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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定额报销约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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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报销约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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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如难产等,符合条件的费用也能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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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如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结扎等,费用也能报销。例如,放置宫内节育器补贴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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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出院后医疗费用 :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医疗费按医疗保险待遇办理。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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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再依据产假天数计发。例如,某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她顺产单胎,产假为158天,则生育津贴为8000÷30×158 = 421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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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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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相当于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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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时,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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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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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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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产后用于补充营养、购买母婴用品等。
- 其他待遇 :
- 生育医疗补贴 :例如,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这些报销范围和标准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权益,减轻家庭生育负担,并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在生育前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生育保险的福利。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范围_保险知识深蓝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