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的医保二次报销政策如下:
- 起付标准 :
- 医保二次报销的起付标准为 1300元 。也就是说,参保人需要自费1300元后,才可以进行二次报销。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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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区间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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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万元(含2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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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元(含4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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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万元(含6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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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 报销范围 :
- 合规医疗费用指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包括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一类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范围除自费费用(含超标的服务设施)以外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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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病例本、第一次报销的凭证、出院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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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二次报销不设封顶线,但自费药品与自费项目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辽宁的医保二次报销政策要求参保人自费1300元后,才可以享受最高80%的报销比例,且报销范围限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建议参保人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申请二次报销,以减轻个人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