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师有生育津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师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具体来说:
- 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 :
- 如果教师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 :
- 如果教师未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将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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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同时,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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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其他福利 :
- 除了生育津贴,在编教师还享有其他相关福利,如98天的产假和其他生育医疗待遇。
综上所述,广西教师在生育期间是有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根据是否参加生育保险以及所在地的相关政策来确定。建议教师在生育前咨询所在学校或当地社保部门,了解详细的申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