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门诊统筹药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取得医保定点资格 :
- 定点药店需要取得统筹区内医保定点资格3年以上(含3年),近3年内无违反医保规定被通报批评、重大违规扣款、中止医保或终止医保协议的情况,并且无投诉举报等情形。同时,定点零售药店上年度年终考核评分需在90分以上。
- 具备完善的系统 :
- 药店需要具备完善的医保结算系统和进销存系统,能够实现电子处方流转,真实、全面、准确、实时上传医保结算费用和进销存数据。按照《医疗保障核心业务区网络安全接入规范》要求,使用专线或VPDN等方式接入,接入上行带宽不低于4MB/S。
- 经营场所要求 :
- 药店需要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如果为租赁,应提供3年以上(即申报日期至租赁结束日期3年及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
- 药品配备与管理 :
- 医保目录内药品品种占零售药店所售药品配备比不低于60%(不含中药饮片)。对所售医保目录内药品应设立明确的甲乙类标识,有医保支付限制的药品还应在醒目位置标明限制条件和支付标准。
- 信息系统要求 :
- 药店需要具备符合门诊统筹管理要求的药店管理信息系统,具有符合医保信息系统要求的网络接口,能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管理系统应含有药品“进销存”管理功能,可实现医保结算数据和“进销存”数据真实、全面、准确、实时上传至省医保信息平台。
- 人员配置与管理 :
- 门诊统筹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合理,购药流程顺畅,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医保药品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人证相符以及医保费用结算等方面的要求。保持营业时间有药师在岗,销售中药饮片的,应有相应中药师资质的药师提供服务。
- 硬件设施 :
- 药店需要具有档案管理硬件设施,具备保存“进销存”台账、外配处方、购药清单的纸质和电子资料能力。
- 其他条件 :
- 各统筹区医保部门确定的其他条件。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门诊统筹药店能够提供高效、规范的医疗服务,并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建议药店在申请纳入门诊统筹时,仔细了解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核并开展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