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灵活就业社保的生育报销情况如下:
- 生育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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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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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8万元。
- 生育津贴 :
- 生育津贴是在岗职工才有的补贴,由单位发起申请才能领到。灵活就业社保不属于在岗职工社保,因此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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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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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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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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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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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之后,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需要购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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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条件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就业的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综上所述,广州灵活就业社保的生育报销包括最高8万元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不包括生育津贴。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依据个人所购买的医保类型和当地政策而定。建议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并购买职工医保,以便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