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 ,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具体规定如下: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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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含退休延缴人员)、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与符合条件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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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之后,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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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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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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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在岗职工才有的补贴,由单位发起申请才能领到。
因此,广州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购买职工医保后,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选择社保时,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自己的生育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