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现行政策,二胎生育津贴的领取期限及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领取期限
-
最低领取时长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 6个月内 提交申请,过期将作废。
-
实际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计算。例如,某职工月均工资7500元,顺产98天,则津贴为: $$7500 \div 30 \times 98 = 24500 \text{元}$$
若遇难产或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额外增加15天津贴。
二、生育津贴标准
-
基础津贴
-
二孩: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截至2025年3月政策);
-
三孩:每人每月不少于600元(与二孩同等条件)。 (注:以上为托育保育费补助标准,非生育津贴)。
-
-
与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职工月均工资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参保要求
需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生育时已参保;
若缴费中断,需补缴满12个月后方可申领。
-
申领方式
支持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医保经办大厅办理,材料包括社保卡、身份证、生育证等。
总结
青岛二胎生育津贴 最低可领取6个月 ,具体以实际缴费年限和产假天数为准。建议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保符合参保及申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