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地区 曾经归黑龙江管辖 。具体历史沿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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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 :清康熙年间置呼伦贝尔副都院,属黑龙江将军统辖。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置呼伦兵备道,属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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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 :民国4年(1915年),签订《中俄合订呼伦贝尔条件》,将呼伦贝尔地区划为特别区域,直隶中华民国党中央政府节制,受黑龙江省监督。民国8年(1919年),从索伦左翼中分出陈巴尔虎部,设陈巴尔虎旗,属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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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 :1945年成立呼伦贝尔地方临时自治政府,属东北行政委员会,1947年更名呼伦贝尔盟,属内蒙古自治区。1969年划归黑龙江省,1979年复属内蒙古自治区,2001年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
因此,呼伦贝尔在历史上确实曾经归黑龙江管辖,但后来在1979年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