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社保跨省转移时,医保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意味着,无论参保人在哪个地区缴纳的医疗保险,其缴费年限都可以进行累计。当个人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就业时,医保关系可以随之转移,缴费年限也会随之累计。
此外,为了确保医保年限能够顺利累计,参保人需要在转移地区的同时将社保也进行转移,并且需要连续缴费。如果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会失去医保待遇资格。
具体的转移流程如下:
-
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
参保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所在省份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建议参保人在进行跨省转移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医保年限能够顺利累计,从而享受连续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