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
上海医保统筹账户的起付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 起付标准为每年累计100元,即每年在普通门诊就诊的费用累计达到100元时,才能开始享受医保报销。
- 门诊慢特病 :
- 起付标准为每年累计500元,即每年在门诊慢性病特殊门诊就诊的费用累计达到500元时,才能开始享受医保报销。
- 住院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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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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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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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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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综上所述,上海医保统筹账户的起付标准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的起付标准分别为每年累计100元和500元,而住院医疗的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1500元,退休人员则根据退休时间不同分别为700元和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