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医保并不称为地方医保 。实际上,职工医保是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为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在北京,职工医保是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部分,由北京市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覆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职工医保的待遇和覆盖范围与职工投保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直接相关。具体来说,职工在市区当地社保中心投保所享受的是市医保待遇,在省级医保中心投保所享受的是省医保待遇,而在县级社保中心投保的人群则享受县医保待遇。
因此,北京职工医保是一种地方性的社会保险制度,但它并不称为“地方医保”,而是根据中国的全国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来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