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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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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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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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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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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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为5000元/年。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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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所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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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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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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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院)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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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
- 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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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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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医院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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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医院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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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 其他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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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的起付线按照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最低不低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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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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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中药饮片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
这些规定旨在鼓励在当地就医,同时也考虑到跨地区就医的额外费用和复杂性。建议患者在就医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报销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