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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医保实行的是 先自费后报销 的方式。患者在就医时需要先全额自费,然后再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医保部门在审核通过后,按照医保报销比例将部分自费金额返还给患者。目前,北京市医保已经实现了电子报销,缩短了报销时间,但仍然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获得报销款项。
此外,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还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即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中有一部分可以再次报销。这项报销不需要个人申报,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办理后将报销费用直接打入参保存折再行通知。
对于已经自费的费用,只要符合报销条件,患者也可以申请报销。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比例取决于患者的医保类型和就医情况。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通常较高一些。
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在申请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消费证明等凭证。此外,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非医保费用、抵扣个人负担和补充商业保险。
综上所述,北京医保患者在自费后是可以申请报销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建议患者在就医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并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交报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