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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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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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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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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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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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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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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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 大病报销比例 :
-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到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到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这些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地点和起付线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最高报销比例为90%,最低为45%。建议您根据具体的就医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并注意相关的起付线和封顶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