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济宁的职工医保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最低缴费年限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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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济宁市统一执行全省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即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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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 :文件下发后至2025年底前退休并办理补缴手续的参保职工,可在新的最低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满10年两种办法中选择一种。
- 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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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缩短 :首次在济宁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待遇等待期由“连续缴费满6个月”缩短为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就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且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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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的职工医保费,补缴欠费和滞纳金后,中断期间只计算缴费年限,发生的医疗费不报销。如果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进行补缴,那么缴费3个月后才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用人单位中断缴费 :
- 报销范围 :自2022年11月起,用人单位整体中断缴费的情况,补缴中断期间医保费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再纳入报销范围。
- 省外转入参保职工 :
- 额外要求 :省外转入济宁市的参保职工,除最低缴费年限满足男30年、女25年外,省内实际缴费年限应不低于10年。
- 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
- 最低缴费年限满足条件 :2026年1月1日后,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满足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的,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
- 政策出台 :为健全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减轻职工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济宁市出台了相关政策。
- 普通门诊统筹 :
- 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累计计算起付标准,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有所不同。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金支付比例也有明确区分。
- 市内住院政策 :
- 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市内住院的起付标准和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也有详细规定,使用中药饮片、中医诊疗技术和经批准的治疗性中药制剂的费用有额外优惠。
这些政策旨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确保职工医保制度的平稳过渡和可持续发展。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政策变化,合理安排医保缴费和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