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一老”和无业居民 :
- 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最高支付限额提至17万元。
- 学生、儿童 :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镇居民: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职工和退休人员 :
-
在社区门诊医疗报销比例提至90%。
-
住院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支付15%;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支付13%;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支付8%;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
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
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职工支付比例的60%。
-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
- 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适用于北京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