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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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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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400元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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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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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400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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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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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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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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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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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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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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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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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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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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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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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患者年度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400元(含普通门诊统筹限额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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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患者年度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450元(含普通门诊统筹限额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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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两病”参保人员年度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500元(含普通门诊统筹限额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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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诊疗费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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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行零差率的乡镇卫生院:7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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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行零差率的村卫生室:4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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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零差率的乡镇卫生院:9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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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零差率的村卫生室:7元/天
这些规定自发布日期起生效,并在后续的政策更新中得到确认。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