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的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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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就诊的费用可以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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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费用可以报销60%。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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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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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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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 大病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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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分段报销的方式,但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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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
- 其他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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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低保户市级住院报销比例一般在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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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可以享受90%的报销比例。
这些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