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医保卡的报销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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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可自愿选择1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最高可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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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自2024年1月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受定点数量限制,定点医疗机构间起付标准合并计算。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门诊费用最高限额为12000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给予50%的补助,最高补助2000元。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和《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目录》。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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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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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金额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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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金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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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金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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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统筹:起付金额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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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跨统筹:起付金额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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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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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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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900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负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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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200000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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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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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比在职人员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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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还可以再多5%。
- 医保范围外费用 :
- 医保目录外部分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这些报销标准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