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为 6000元 。这意味着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慢特病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通常为11万元)的部分,可以纳入大额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90%的比例报销,一年内限额为40万元。
-
大病医疗费用保障方面,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和单独支付病种药品费用经职工基本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起付标准为1.2万元,报销比例为80%,一年内限额为40万元。
因此,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是6000元,超过这个金额的部分可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建议参保职工在就医时,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注意医疗费用的累计,以便最大限度地享受大额医疗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