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根据地区财政补助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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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2011年全省统一将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 50元/年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由120元/年提高至200元/年,地方财政(省、市、县)配套补助标准提升至每人每年120元,个人仅需承担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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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政策
- 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局统一缴纳。
二、地方差异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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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设置
部分地区(如河南省)提供5个缴费档次(100元、300元、600元、800元、120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成员缴费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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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差异
- 海南省2011年将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30元,年人均筹资目标为150元以上,其中省级财政补助60元,市县财政补助不低于48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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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对象 :以户为单位参保,若一户中有人未参保则其余人无法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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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11年9月15日起实施新政策,部分地区(如河南省)此前已逐步提高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政策及地方实践,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