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居民医保的报销待遇在全省处于较高水平。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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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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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
- “两病”待遇 :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为50%。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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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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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医疗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 大病报销待遇 :
- 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参加基本医保,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发生的合规费用,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系统自动实时结算,就医刷卡时直接补助。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
- 参加居民医保同样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居民充分利用这些待遇,及时办理和申请相关报销,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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