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
-
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80%
-
二级医院:75%
-
三级医院:50%
-
市外异地就医:40%
- 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
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85%
-
二级医院:80%
-
三级医院:60%
-
市外异地就医:50%
- 住院起付标准 :
-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 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 :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
- 最高支付限额 :
- 一档参保居民报销封顶线从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6万元,二档封顶线从每人每年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综上所述,长沙市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缴费档次和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较高,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此外,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也有具体规定。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缴费档次和实际情况,了解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