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进行的日常就诊和购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70%。
- 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简称“慢特病”) :
- 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的不同,分为八类不同的级别,每一级都有相应的年度报销限额。最低级别的慢特病患者每年至少可以获得5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而最高级别则高达18万元。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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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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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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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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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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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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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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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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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5000元,报销比例40%。
- 门诊统筹 :
- 月报销限额为300元,年度支付限额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60%。
-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
-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担,报销比例不低于8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旨在保障榆林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居民根据自身病情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并充分利用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相关政策,以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全面的医疗保障。